張大仙和騰訊合約糾紛落定 斗魚回應稱尊重判決2月復播
原標題:張大仙和騰訊合約糾紛落定 斗魚回應稱尊重判決2月復播
今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知名游戲主播張大仙(實名:張宏發)與企鵝電競的直播違約案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判決,延宕超一年的案件以張大仙賠償企鵝電競300萬違約金告終。斗魚直播對此回應稱,暫未收到二審判決,收到判決后會尊重法院判決,張大仙與企鵝電競合同到期后會照常直播。
終審判決主要圍繞以下三點展開,駁回張大仙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張大仙賠償騰訊300萬違約金;在張大仙與企鵝電競協議履行期內,禁止其在斗魚在內的網絡平臺從事直播活動。
對此,斗魚直播回應新京報稱:“目前我們尚未收到二審判決,作為斗魚平臺和張大仙,我們收到判決書后會尊重法院判決。按照之前一審判決結果,企鵝電競對張大仙的限播令會截止到今年2月1日,如果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則后續張大仙會在斗魚照常直播。”

企鵝電競昨日在其官方微博對此回應稱,歡迎一切互利友好合作,但合作前提是誠信守約,敬畏法律。對于無視契約精神,擾亂行業秩序的行為,法庭見。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張大仙在企鵝電競工作的一年時間共計獲得報酬419973.26元,其中156000元為合作獎勵。賠償金額是其報酬的5倍以上。判決則認為,企鵝電競未能舉證其為張大仙宣傳行為支付的對價,但確實為張大仙實施了大量宣傳工作,應酌情對損失進行賠償。
張大仙成名于企鵝電競。2016年8月,張大仙與企鵝電競簽約。在這之后,張大仙從一名電子競技幕后人員轉型成為游戲主播。
2017年8月,張大仙宣布加盟斗魚直播,之后被企鵝電競的母公司騰訊以違約為由訴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2018年1月,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大仙違約,要求其立即停止在企鵝電競直播平臺以外平臺的主播活動,并向騰訊公司支付40余萬元違約金及300萬元賠償金。后張大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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