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元買5.4億次閱讀 治水刻不容緩
不過短短幾個小時,家長劉某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被轉發過百萬次,獲得5.4億次閱讀,登上微博熱搜,詞條上赫然寫著“廣州一小學體罰哮喘兒童致吐血搶救”.刺激性的字眼,加上數張“血衣”照片,令人觸目驚心.輿論迅速引爆,將矛頭直指涉事學校和老師.
然而,不到一天時間,事件發生戲劇性反轉.警方調查發現,這則勁爆信息乃是劉某一手編造.虛假信息得以登上熱搜,獲得巨大關注,源自于僅花費760元的網絡推手行動.

隨著網絡成為大眾生活和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網絡水軍”也逐漸進入公眾的視線,他們為了個人利益受雇于某些“民意制造者”,按其意愿刷閱讀量、刷話題榜或者刷口碑等等,將少數人的利益轉化為大眾的喜惡,左右輿論,誤導民眾.從長遠來看,新科技下“網絡水軍”的肆意妄為,必將給社會經濟和網絡秩序帶來嚴重的破壞,讓輿論監督形同虛設.
我國現行法律中,雖然對于“網絡水軍”并無明確禁止,但是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誹謗罪,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了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罪以及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及第二百二十一條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都從立法層面明確規制了“網絡水軍”的違法行為.而《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針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進行明確規定.由此可見,我國現在的法律不可謂不多,制度不可謂不嚴,但“網絡水軍”緣何屢禁不止呢?
“網絡水軍”除了具有分散性、隱蔽性、難控性以外,智能機器人、群控軟件等帶來的成本低廉化,衍生出各種新型疑難問題,使得有效治理“網絡水軍”難上加難.
面對這一困局,想要有的放矢、對癥下藥,還需釜底抽薪.一方面,要對網絡水軍的組織者、開發者,更要對那些惡意雇傭“網絡水軍”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懲,提高震懾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算法、后臺防火墻等技術,以技治技,讓“網絡水軍”無從施展;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加強網絡管理,深挖“網絡水軍”產業鏈,建立透明高效的反擊澄清機制,擠壓其生存空間,以確鑿的事實揭示真相,引導輿論,讓“網絡水軍”無計可施.
當然,面對網絡上形形色色的熱搜,廣大網民只有保持理性客觀,才能不讓“網絡水軍”的“設計”得逞.(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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